山西創業貸款優惠政策
一、創業擔保貸款
(一)申請對象
凡在我省以個體、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包含網絡創業),且已辦理《就業創業證》(原《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城鄉創業勞動者及吸納登記失業人員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均可申請享受我省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扶持政策。
1.持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證書,處于自主創業狀態的畢業5年內(含畢業學年)高校統招畢業生;
2.企業下崗職工,處于自主創業狀態的人員;
3.就業困難人員,處于自主創業狀態的人員;
4.持有《義務兵退出現役證》或《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處于自主創業狀態的退役士兵;持有《轉業軍人證明證書》,處于自主創業狀態的軍轉干部;
5.其他享受就業扶持政策,且處于自主創業狀態的勞動者,如:進城創業農村勞動者、外出務工返鄉創業人員、留學回國人員等;
6.吸納登記失業人員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以上的,或不足30% 但達到20人以上的,可根據實際招用人數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二)申請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含)至60周歲(含)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一定勞動技能和創業能力;
2.申請人不得有賭博、酗酒、吸毒等不良行為;
3.創業項目在本省且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
4.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創業項目不涉及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廣告業、轉讓土地使用權、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行業;
5.貸款用途正當、合理,有一定自有資金和經營管理能力;
6.必要的反擔保措施。
(三)貸款流程
1.申請受理。申請人到省創業融資服務中心或授權申請點進行政策咨詢及業務申請;
2.資料審核。申請人同配偶、擔保人(房屋產權證)及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省創業融資服務中心受理(3個工作日內);
3.貸前調查。省創業融資服務中心調查員協同經辦銀行調查員對申請項目進行實地調查,對反擔保措施進行核實(7個工作日內);
4.推薦擔保。審批通過后,向經辦銀行推薦,并出具擔保函,移交銀行(10個工作日內);
5.發放貸款。經辦銀行按照貸款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核實并辦理發放貸款(2個工作日內);
6.貸后管理。發放貸款一個月內進行首次檢查,每個季度內進行常規檢查,發生逾期等情況進行特別檢查;
7.貸款回收。按時付息,到期還款,享受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