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國務院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通知
長政發(2016)36號
2016年7月2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委、局、辦,各有關單位: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國務院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通知》)(晉政發[2016]13號)對國務院公布取消的6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進行了對應落實(具體事項名目見附件),其中我省從未開展過的有40項,開展過的有21項。21項中,我市未開展過的有18項;對開展過的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經市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應取消。
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決定,立即全部取消和停止6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工作,要切實轉變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強對職業資格實施的評估檢查,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在全市營造激勵人才發展的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助力我市經濟社會發展。
附件:落實國發[2016]5號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61項)